交通學校副校長徐照根被授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“第四屆百名優(yōu)秀人物”稱號
發(fā)布日期:2014-12-12 14:22
信息來源:嘉通集團
近日,交通學校法制副校長徐照根同志被授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統(tǒng)“第四屆百名優(yōu)秀人物”稱號,是平湖市所有學校中唯一獲此殊榮的法制副校長。
徐照根同志自2006年2月被聘為交校法制副校長以來,每學期制訂學校法制教育計劃,開設法制教育課程。做到教學計劃、教材、課時、師資“四落實”,根據(jù)治安形勢變化,聯(lián)系學校實際,結(jié)合學生特點,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宣傳。8年多來,共開設大小法制教育課及各類法制教育講座等600多次。他把學生們當做自己的孩子,滿腔熱忱地用愛心去呵護、關(guān)心、幫助,用他的真誠換來了學生們的感動、換來了校園的一派新氣象。在他的努力下,全校形成了濃郁的學法、知法、懂法的氛圍。